工信部下降新能源车准入门槛删去规划开发才能

作者: 责任编辑NO。卢泓钢0469 来源: 新京报 2020-04-08 11:59:21  阅读: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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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删除设计开发能力、延长停产时间、新能源汽车拟放宽准入)

4月7日,工信部发布公开征求对《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简称“《管理规定》意见稿 ”),《管理规定》意见稿主要修改了四个方面,这中间还包括将“设计开发能力”要求删除,同时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

对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拟调整,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总工程师、副秘书长叶盛基在接受新京报记者正常采访时表示,将有助于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能力。总的来说新政策是朝着科学的管理,符合产业健康发展的实际,做出一些调整和变化,将更好地推动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删掉“设计开发能力”不再重视研发?

专家:这是很大的进步不代表不重视研发,有利于引进国外优秀车企在中国设立新能源车生产企业。

《管理规定》意见稿删除了第五条以及《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等附件中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相关联的内容,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同时,强化对企业生产一致性和售后服务保障能力的要求。

新能源汽车是国家重要的新兴战略产业,从发展之初,国家层面希望新能源企业的准入与传统企业一致,即实现从设计研发到生产制造再到销售服务等全方面的统筹考虑。随着企业能够有更多的渠道获取设计资源和设计能力,生产企业也能够最终靠其他方式实现生产,因此,删掉“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叶盛基认为这是很大进步。

不过,删掉“设计开发能力”等相关联的内容并不是企业不重视研发资源的支撑,而是增强生产实践上的产品质量保障。“当下各个行业都有跨界融合,这就给企业提供了更多技术资源。作为企业而言,始终是产品责任的实施主体,即使企业不具备研发能力,但不管谁开发,企业是产品的提供者,在整个产品的生命周期内,都是由生产者来负责全部责任。所以产品的主体责任始终都是企业。”叶盛基表示,“此次《管理规定》意见稿对于新能源汽车准入资质的修改,特别强调生产制造能力的保障和后续的服务保障,这是非常好的,更加注重企业提供质量可靠、稳定的产品。这是一个非常积极的方面,也是进步。”

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对此也表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主要的责任是生产,销售和维护产品的品质,因此新能源车企的产品设计能力应该说是与企业的生产制造可以相脱离。目前很多集团有设计能力,然后把产品给下属企业去生产,这些生产企业也没必要有新能源车设计能力。

此外,崔东树认为,删掉“设计开发能力”等相关联的内容,这体现了更大程度的开放,对于引进世界优秀新能源汽车企业更有利。未来其他国外汽车集团可能在中国设立新能源车生产企业,导入国外产品,要适应未来这种趋势的变化,确保我们的规则让所有的市场主体都能参与中国的市场之间的竞争。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特斯拉上海超级工厂就是一家生产制造型企业,删掉“设计开发能力”等内容也会有助于引入更多“特斯拉”,让市场充分公平竞争。

设计开发能力是汽车企业获得生产资质的重要一环。在造车新势力中,销量排名靠前的蔚来汽车和小鹏汽车因为没有生产资质而采取代工,是不是拟实施的新版《管理规定》鼓励企业采用代工的模式,叶盛基对此认为,“车企在某个时段或者部分零部件采用代工形式,实现车辆的生产,生产线可以是多形式选择,但不是说鼓励代工,代工是一种选择的方式。”同时他也认为,长期代工是否合理也值得商榷。车企还是应该具备完整的制造能力,保证产品质量。

停产1年改2年为哪般?

专家:延长企业两年过渡期是对产品的尊重,也有助于企业渡过暂时的困难期。

工信部在原先公布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工信部39号令)中明确要求,对于停产12个月及以上的新能源汽车企业,工信部将予以特别公示,相关企业再次生产需要重新经过工信部核查。这就从另一方面代表着,12个月未正常生产的企业除了会被取消资质之外,已确定进入免税目录的车型也将被剔除。

《管理规定》意见稿则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什么?叶盛基解释称,这一调整主要是针对企业的具体产品而言,比如某车企的某一产品型号由于没有市场或者其他原因停产,按照调整前的规定,停产超过一年就会被取消再生产的资质。拟实施的新规则将这一时间段延长至两年,这也给车企的某一停产产品更多时间。“或许停产一段时间后,又有消费者对这一车型有市场需求,而在产品符合各项生产准入资质的规定下,一年多以后,企业还能够准确的通过市场需求再生产,这就体现了尊重产品,也体现了对企业的公平。”

记者了解到,部分车企比如造车新势力理想汽车旗下目前在售的仅一款理想one车型,如果因为融资不畅或者市场需求等原因,车型面临停产,这也会让车企瞬间失去生存能力。而对于新能源企业停产时限的延长,也将会给予更多时间和机会进行自救。

“过去设立的1年的中断生产时间应该说相对较短,不利于企业在困境中寻找新的机遇,借助外部资源让企业重新发展。尤其是部分企业生产新能源车,并非批量化规模生产,中间出现一些停顿,很多实力很强的企业因此陷入停产的漩涡。”崔东树认为,随着目前国内新能源车企业的发展日益复杂艰难,市场之间的竞争相对充分,部分车企的新能源车生产可能进入暂时的困难期。尤其是目前新冠疫情的影响,导致新能源车企业的生产经营陷入短期压力。因此延长新能源企业的生产中断时间,有助于企业想办法重生,或者更好地结合外部资源发展,有利于盘活原有的产能资源,对当地政府以及企业职工等都有保护效果。

取消“双资质”是降低门槛?

专家:权力下放至地方政府,企业生产资质的核准让地方政府科学决策,其实是提升门槛,让产业布局更合理。

以往,一家企业若要进入新能源汽车领域,既需要符合国家发改委2015年6月6日发布的《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同时还需要满足工信部自2017年7月1日实施的《新能源汽车准入规定》。也即是满足国家发改委的生产资质和工信部的销售资质“双资质”,才能获得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

《管理规定》意见稿删除了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应同时满足《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的条款,并在解释说明中提到,发展改革委已于2019年实施《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新建纯电动乘用车投资项目需遵守该规定,《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不再予以适用。

这是不是意味着获得新能源汽车的“准生证”不再需要满足“双资质”?对此,叶盛基表示肯定,他表示,企业要拿到新能源汽车的生产资质,一是要符合投资所在地政府的申请资质,由地方政府对资质进行核准,而后将这一信息报给国家发改委备案,此外,在满足地方政府申请资质的同时,还要满足拟新修订的《管理规定》。

“简单地说,就是国家发改委下放权力给地方政府了。” 对于这一调整,叶盛基认为,这是政府管理的方式向着科学化转变的重要落地。原来是发改委来核准,现在由地方政府核准,体现出谁投资谁负责,地方政府应该要勇于担当。

崔东树也认为,拟调整的准入新规实现了国家监管、地方责任自负,使政策将更具灵活性。“各省市可通过你自己现有的条件去评估发展新能源汽车的产能、规模以及可行性,未来政策会更高效灵活。”

取消“双资质”,是否会降低企业准入门槛?新京报记者梳理截至目前获得“双资质”的车企发现,目前共有北汽新能源、长江汽车、前途汽车、奇瑞新能源、江苏敏安电动汽车、江铃新能源、重庆金康汽车、国能新能源、云度新能源、知豆、合众(哪吒汽车)、国金汽车、爱驰汽车、万向集团、速达电动车、江淮大众、国新汽车等17家车企获得“双资质”,而从它们的发展看,知豆、前途、云度新能源等多家车企都面临着被淘汰的边缘。拟调整的准入新规是不是会造成新一轮的企业开启“新能源生产资质战”,而后出现面临新的生存难恶性循环,造成资源浪费?

对此疑虑,叶盛基在回复新京报记者正常采访时明确表示,拟实施的《管理规定》是准入门槛的科学提升。随着国家以及地方政策对产业投资的统筹布局、科学规划以及有效管理,一定能够促进产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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