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机动车的保有量也随之增大,有车一族喜欢将爱车打扮成自己喜欢的风格,如粘贴动画、改变车身颜色、改装车辆外形等,以此彰显独特的个性。最近,山西省公安厅交管局通报了一起违法案,提醒大家车辆灯光可不能随便改。
“猛禽”改装灯具加“光环”
近日,山西高速交警一支队四大队民警在东社收费站执勤执法时,发现一辆蓝色福特轻型货车,俗称“猛禽”,与正常的此类车型不同,民警便上前进行检查。
在对行驶证进行比对后,确定该车在原车基础上加装了许多灯具,如前保险杠上的四个探照灯、中格栅网的爆闪灯以及散热器前的排灯。民警通过对驾驶人询问得知,车主买该车就是为了爬山旅游,又因为原车灯不够亮,才加装各种灯具,也没去车管所备案。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让其将加装的灯具拆除。
高速交警介绍,车辆的灯光如果特别亮,炫彩的灯光和刺眼发散的光柱,会极大影响行驶中的其他车辆行车安全。
这两种灯具改装最危险
交警部门表示,非法加装灯具极易造成行驶车辆视线变差,还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因此,车灯改装一点要谨慎,“酷炫”的背后藏了不少隐患。特别是两种灯具改装加装,更为危险。
一是刺眼氙气灯——“我很亮”。有些车辆开灯时比一般车亮,格外刺眼。这就是改装氙气灯,氙气灯放射出的是白光,在夜间行驶或高速行驶时,无法完全呈现出地面的凹凸阴影,存在盲区,易造成驾驶员误判。另外,会车时也会影响来车视线,容易酿成事故。
二是全黑车尾灯——“我很酷”。不少车主认为原先红白相间的尾灯太普通了,于是将它改成了全黑尾灯。殊不知,这种改装后的车灯不仅影响视线,还容易造成后方跟车时刹车不及引发追尾事故。
随意“变灯”影响车辆年检
交警部门称,上述改装灯光装置的方法,多数简单粗陋,手工调试,无法对车灯照射的亮度、角度、色温等按照国家技术标准进行安装调试,无法保证灯光装置的稳固和安全。且改装后未进行安全检验即上道路行驶,存在安全隐患。而使用改装后的氙气大灯,还会对行人、驾驶员产生眩目效果,易引发事故。
提醒大家特别注意,擅自改装灯光也不利于车辆年检。在车辆年检中,加装雾灯,予以通过。灯组内变更(如:大灯内部结构改造,由反射大灯改造成透镜大灯),予以通过。但是,加装LED灯、爆闪灯、货车加装后照灯等,加装灯膜、灯光颜色不符合要求,不予通过。
山西公安交警提醒大家,除了非法安装灯光危害大之外,远光灯的杀伤力也极大。夜间行车遭遇远光灯,相当于蒙住双眼驾驶近100米。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广大司机切记,正确合理使用远光灯,自觉文明使用灯光。
责任编辑:范良
原标题:随意更改车辆灯光可能涉嫌违法